筆 錄
點交否:點交
使用情形
一、民國113年9月20日現場查封時,地政人員指稱本件1322地號土地為部分建物坐落基地、部分空地,1323地號土地為部分建物占用、部分空地,1324地號土地為部分建物占用、部分植栽,1325地號土地為部分空地、部分植栽。債務人在場稱建物自住,無出租。
二、依鑑價報告所載,建物之社區名稱為「香榭林園」,1323、1324、1325地號土地整體現況主要為社區內空地、公共設施。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5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3,00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600,000元。
四、本件不動產有抵押權設定,拍定後抵押權塗銷。
五、本件拍賣以建物現況拍賣,當事人及拍定人均不得以面積不符,請求增減價金。
六、依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證明書所示,本件1322地號土地為部分道路用地部分住宅區,1323、1324、1325地號土地為住宅區。又公共設施用地(道路用地)未取得者,符合內政部87年6月30日台87內營字第8772176號函釋公共設施保留地之範圍(取得方式詳計畫書:徵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