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 錄
點交否:點交
使用情形
1、依本院履勘筆錄,關係人即借款人許○顯持鑰匙會同執行人員進入2378建號建物,屋內僅有基本家具而無任何其他生活物品、無水電、明顯為無人居住之狀態,關係人稱房屋目前無人使用。本件標的屋內挑高4.5公尺,有夾層格局,為二房一廳一衛一陽台,地下停車場為機械式停車位,依建物登記謄本所載停車位編號為3號,本件拍定後點交。
2.本件拍賣標的2492建號建物因未辦理建築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拍定後無法逕持不動產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又依鑑定人114年2月12日函文,該部分價格已一併評估並計入2378建號之鑑定價格中,故2492建號建物底價載為0元,請應買人留意。又依據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派員於113年11月19日至現場履勘時稱,現場夾層部分,最上方之夾層(即2492建號建物)係增建,但中、下二層係建物之合法樓地板部分,請應買人一併注意。
3、本件拍賣標的,經向主管機關查詢,查無無火災受創及建物內有非自然死亡等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記錄,依強制執行法第69條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無擔保請求權,請應買人自行查明,不得於拍定後主張。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2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34,00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6,800,000元。
四、抵押權拍定後塗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