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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交否:不點交
使用情形
㈠2274建號拍定後不點交。
㈡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淡水分局民國113年7月8日函覆為第三人徐○植、徐○修基於租賃關係居住使用。共有人間有無分管契約及契約內容為何不明。惟現在實際情形如何,仍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備註
一、以上不動產採分別標價,合併拍賣方式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9,530,000元。
三、保證金新台幣:1,910,000元。
四、無抵押權設定登記。
五、本件係變價分割共有物執行事件,債權人及債務人(即各共有人)均得參加應買;且拍定後,除拍定人為共有人外,依民法第824條第7項規定,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有二人以上願優先承買者,以抽籤定之。
六、投標人應自行查明債務人有無積欠管理費,並注意拍定後民法第826條之1第3項規定之適用問題。
七、投標日期:中華民國114年3月26日第一次拍賣。(下午2時30分開始投標,3時開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