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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定後僅就建物部分依現況點交。
使用情形
一、本件拍賣房屋經本院現場查封時門鈴未響,經會同員警開鎖進入。屋內整間打通,區分為2室,前應係做為幼兒園使用,尚有部分幼兒用品,地上均鋪設地墊。復經債權人查報,屋內為無人居住空屋,幼兒園已無營業。
二、據地政人員指稱,25-77地號土地為正義路2巷46之2、47之2、48之2前方及側方巷道與階梯;25-78地號土地為正義路2巷48之2號右前方部分巷道、部分74巷22號房屋占用;25-79地號土地為正義路2巷48之2號前方山坡地;25-80地號土地係位於正義路2巷42號前之巷道。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6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4,172,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835,000元。
四、本件拍賣標的設有抵押權,拍定後塗銷。
五、依土地登記謄本記載,本件拍賣土地均有「內有部分法定空地」之註記事項,相關使用限制請投標人自行向主管機關查明。
六、本件執行標的建物,本院已儘量將調查所得之輻射屋、海砂屋、地震受創、嚴重漏水、火災受損、建物內有非自然死亡或其他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等項,於使用情形欄載明,如使用情形欄未特別載明,即表示經本院以現場調查等方式予以調查後尚未發現有上開影響交易價格之情形。惟鑑於司法資源有限,縱經本院以通常方式予以調查,仍難保證絕無上情,此部分請投標人斟酌自行查明注意。
七、本件拍賣土地均為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25-15、25-78、25-79地號土地為住宅區,25-77、25-80地號土地為道路用地。
八、本件拍賣以標的現況拍賣,當事人及拍定人均不得以面積不符,主張增減價金或請求撤銷拍賣,請應買人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