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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5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肆仟零陸拾柒萬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壹仟貳佰貳拾萬壹仟元。
四、抵押權及限制登記於拍定後塗銷。
五、拍賣之1424─1、1425─2地號土地上坐落3740、3741建號建物;3740建號建物由債務人自住使用,無增建,格局為2房、1廳、2衛、1廚房餐廳;3741建號建物為空屋,無人居住,有雜物垃圾,2至4層有增建(經測量暫編定為4378建號),一層為電梯,二層為4房、2衛,三層為2房、2衛、1書房,四層為視聽室、神明廳、1房、1衛、1儲藏室及陽台。
六、本件拍定後點交,如有依法不得點交之情事則不點交。
七、4378建號建物並未辦理建築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拍定後無法逕持不動產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若經建築主管機關認定係屬違章建築,拍定人應自行承受拆除之危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