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 錄
點交否:部分點交、部分不點交
使用情形
一、20043建號建物拍定後點交。10地號土地拍賣不動產應有部分,查無債務人現實占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
二、114年2月13日現場查封時,債務人不在場;債務人之一陳木田於114年2月18日具狀陳報,由其代替父母保管、維護、清潔及交付水電費,三樓、四樓由父母親打通中間有樓梯供生活起居(本件只賣三樓部分)。債務人之一陳木生於114年2月25日具狀陳報,房屋原為父親居住使用,父親過世後,房屋現無人占有使用。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2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5,085,000元。
三、保證金新台幣:1,020,000元。
四、本件為變價分割共有物,債權人、債務人有優先承買權,如就優先承買權存否爭執並經起訴,須待訴訟確定,始依訴訟結果核發權利移轉證書。
五、無抵押權登記。
六、投標日期:中華民國114年6月10日第1次拍賣。(下午2時30分開始投標,3時開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