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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件於107年11月19日現場查封時,債務人不在場,現場大門深鎖,據隔壁鄰居表示:2969建號建物應係債務人兒子居住使用。有無增建不明、有無海砂屋等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不明。
經函詢有關機關,本件2969建號建物於102年8月1日起至107年12月19日止未曾受理火警案件;未包含於原子能委會放射性污染建築物偵測紀錄中;是否為地震受創屋無資料可查、無海砂屋申報資料;據鄰居表示不知道是否曾發生非自死亡之情事。
債權人於108年2月13日具狀陳報:2969建號建物現由債務人自用,惟據大樓管理員告知債務人已有1個月多沒回去。
本件拍定後點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