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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交否:不點交
使用情形
現場查封履勘時,拍賣之建物無人在場。經本院囑託新竹縣政府警察局新湖分局訪查後,亦無法查得拍賣之建物是否有人居住及如有人居住時居住人為何人,應買人請自行查證。本件係拍賣符合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之區分所有建物,現占用使用情形不明,拍定後不點交。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2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5,158,8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1,031,800元。
四、本件不動產共分四標拍賣,債務人得於拍賣期日到場指定開標順序,如未到場,則由本院指定,拍賣所得價金於足以清償債權總額及債務人應負擔之費用時,其餘各標即不予拍定,縱經拍定,亦得撤銷。
五、有抵押權設定,拍定後全部塗銷抵押權登記。
六、拍賣之不動產為符合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之區分所有建物,其基地、公共設施及道路用地之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
七、投標人應注意拍賣不動產之規約、分管情形,及是否有積欠公共基金、管理費、水費、電費、瓦斯費、工程受益費、重劃工程費、差額地價或其他稅捐、費用。得標後應自行處理相關事務,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法院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