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 錄
點交否: 均按現狀點交。
使用情形 (一)41094建號拍定後依現況點交,夾層及停車位不點交。 (二)民國107年10月15日現場查封時,債務人在場陳稱,建物係自住使用,屋內有夾層,地下一 層有汽車停車位(6號)及機車停車位(11號)等語。惟是否確有停車使用權,請應買人自 行查明。如有爭議,以實體確定判決為準。又現在實際情形如何,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41094建號建物內部有夾層,夾層材質為輕鋼架,面積約11.22平方公尺。上開夾層部分,拍 定後無法以權利移轉證書辦理建物登記。拆除風險如何,請應買人自行評估注意。且係以建 物現況拍賣,當事人及拍定人均不得以面積不符,請求增減價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