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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4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44,80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13,440,000元。
四、建物查封時,債務人不在場,據現場第三人表示建物出租予家富國際有限公司、湛美國際有限公司及日富樂資產管理有限公司,租賃期間自113年5月1日起至117年4月1日止,租期雖尚未屆滿,然該租賃關係業經本院處分除去後拍賣,拍定後解除第三人占有,點交與買受人,但如該除租處分於點交前經廢棄確定者,則不點交,另共同使用部分,則不點交。
五、抵押權及假扣押禁止處分限制登記於拍定後塗銷。
六、建物有無積欠大樓管理費用及有無停車位使用權,因欠缺公示資料,應買人請自行查明,如有爭議,由拍定人自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