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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交否:點交
使用情形
本件應買標的位於封閉型透天社區內,社區入口為電動鐵捲門及側門,第895-2地號土地為社區門口道路,第895-17、895-34地號土地為社區中庭馬路,第895-43地號土地為建物基地,應買建物四樓部分有漏水情形,請應買人注意。本件應買建物查封時據債務人在場陳稱為其自住使用,應買後點交。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6宗,合併徵求應買。
二、應買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11,804,000元,若有多數人表示願意買受時,以應買書狀最先到達法院者為優先;同時到達而無法分出先後者,以抽籤決定之。
三、保證金新台幣:2,361,000元。
四、本件應買標的之抵押權設定應買後均塗銷。
五、第571建號建物係未辦保存登記之增建物,應買人無法持本院核發之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登記,且應負被拆除之風險,請應買人注意,又本件應買以建物現況應買,當事人及應買人均不得以面積不符,請求增減價金。
六、本件執行標的如有建物,本院已儘量將調查所得之輻射屋、海砂屋、地震受創、嚴重漏水、火災受損、建物內有非自然死亡或其他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等項,於使用情形欄載明,如使用情形欄未特別載明,即表示經本院以現場調查等方式予以調查後尚未發現有上開影響交易價格之情形。惟鑑於司法資源有限及衡平執行費用支出,縱經本院以通常方式予以調查,仍難保證絕無上情,此部分仍請應買人自行查明後始斟酌投標應買。
七、本件標的物原所有權人或使用人如有積欠工程受益費及水電、瓦斯費或管理費用,應由應買人自行查明後與相關單位洽商解決,不得以此為由事後向本院提出爭執或聲明異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