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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交否:點交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3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捌佰貳拾玖萬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貳佰肆拾捌萬柒仟元。
四、抵押權及限制登記於拍定後塗銷。
五、本件拍賣建物現場掛有營業招牌,惟據債務人稱已無居住或營業事實,現況為空屋,屋內遺留物品待拍定後會自行移除,建物無海砂屋、輻射屋、地震受創、嚴重漏水、火災受損及非自然死亡等足以影響交易之重大情事,應買人仍應自行查證,拍定人就拍賣物無物之瑕疵擔保請求權;建物一樓前方、二樓陽台及夾層、三樓含頂樓均為增建,經測量暫編定為403建號。拍定後點交。
六、依土地登記謄本其他事項記載:放領耕地。
七、403建號建物並未辦理建築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拍定後無法逕持不動產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且若經建築主管機關認定係屬違章,拍定人應自行承受拆除之危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