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 錄
使用情形
一、本件拍賣標的829建號建物位於臺北市大安區漢宮大廈,臨近忠孝商圈,該建物位於1樓,無出租予他人使用,現已無營業、已斷水斷電;屋內已清空,無任何裝潢、傢俱擺設,且租約已到期,另經檢視無增建情形。標的980建號建物位於地下室,其主要用途為停車場、防空避難室,現為停車場使用,據債權人之代理人陳述無固定車位,需每年抽籤。
二、本件拍賣標的經向主管機關查詢有無海砂屋、地震或火災受創及建物內有無非自然死亡等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經臺北市政府消防局114年8月28日北市消調字第1143016346號函覆,自95年迄今無發生火災紀錄;經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大安分局114年8月28日北市警安分刑字第1143020849號函覆,上載地址均未曾發生非自然死亡情形;經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114年8月29日北市都建使字第1146152704號函覆,非本處列管之海砂屋或震損建築物。另債權人債務人若有影響交易之情事,應檢附相關文件到法院以利發布公告。依強制執行法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無擔保請求權,請應買人自行查明,不得於拍定後主張。
三、本件係拍賣標的829建號建物所有權全部,拍定後點交;標的980建號建物僅拍賣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請投標人注意。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3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貳億玖仟柒佰萬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伍仟玖佰肆拾萬元。
四、抵押權拍定後塗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