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 錄
使用情形
㈠拍定後依現況點交。
㈡114年10月14日現場履勘時,執行債務人陳紅戎、陳保中在場稱21353建號為空屋,無人居住亦未出租,牆上有因前面新大樓興建產生鄰損痕跡。本件標的位於二樓,在場人稱整棟建物尚有三、四樓為其居住使用,三、四樓無獨立出入口,二至四樓共用同一樓梯,出入須經二樓,使用權源不明。上開三、四樓建物非本件拍賣範圍,有關通行及樓梯使用事宜,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21770建號為二樓後方未辦登記之增建,與主建物內部相通,無獨立出入口,拍定人不得持權利移轉證書辦理保存登記。本件拍賣以建物現況拍賣,當事人及拍定人均不得以面積不符,請求增減價金。
備註
一、以上不動產分別標價,合併拍賣,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10,440,000元。
三、保證金新台幣:2,090,000元。
四、抵押權登記拍定後塗銷。
五、投標日期:中華民國115年3月9日第1次拍賣。(下午2時30分開始投標,3時開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