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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情形
一、本標建物查封時,由債務人配偶與子女自住,另有屋外第三人增建部分不在查封拍賣範圍內,屋況老舊有漏水跡象,據稱債務人不知去向且本件拍賣不動產產權另有訴訟程序,故不點交。753地號土地上另有清華二路176巷27號建物占用其上,建物占用土地之法律權源不明,其權義由買受人自理。
二、土地共有人有優先購買權。本件拍賣條件為合併拍賣,主張優先購買之人,需就全部標的一併購買。
三、抵押權拍定後塗銷。
四、本標暫編185建號之建物,係未辦理建築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之增建部分,拍定後拍定人不能持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亦不得以面積不符,請求減少價金,或撤銷拍定;且若該建物經建築主管機關認定為違章建築,拍定人應自行承擔受拆除之危險。與主建物建號內部相通,且無獨立出口,為抵押權效力所及。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3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26,30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5,26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