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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交否:不點交
使用情形
一、292建號、4584建號拍定後不點交。
二、民國114年2月19日現場查封時,第三人即承租人兒子蔣○仁在場稱,承租人蔣O庭基於租賃關係居住使用,租賃期間自113年9月1日至118年8月31日,租金每月新臺幣3萬元,並有住宅租賃契約書為證,配賦有機械停車位編號7號及9號,位於B1;房屋樓梯間遇大雨會漏水。114年5月21日現場執行時,第三人即承租人蔣○庭在場稱有白蟻侵蝕情事,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無擔保請求權,不得於拍定後主張,請應買人留意。惟現在實際情形如何,仍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三、4584建號係未登記建物,為頂樓增建(13樓、14樓),無獨立出入口。依新北市政府違章建築拆除大隊114年7月10日新北拆認一字第1143264900號函示,該建物於列管系統內已有違章建築認定紀錄,應列入分類分期處理。惟經查認影響公共安全,或經發現屬新建造之違章建築,或被列入專案處理者,將限期拆除。拆除風險請應買人自行注意,本件拍賣係以建物現況拍賣,當事人及拍定人均不得以面積不符,請求增減價金,拍定後無法以權利移轉證書辦理建物登記。
四、投標人應自行查明債務人有無積欠管理費,並注意拍定後民法第826條之1第3項規定之適用問題。
備註
一、本件不動產分4標分別拍賣:1標不動產採分別標價、合併拍賣方式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二、1標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37,000,000元。
三、1標保證金新台幣:7,400,000元。
四、有抵押權設定,拍定後全部塗銷抵押權登記。
五、投標日期:中華民國115年5月6日第1次拍賣。(下午2時30分開始投標,3時開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