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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交否: 不點交
使用情形
本院查封時,相對人不在場。依聲請人陳報之租約所示,本件標的目前由多名第三人承租中,具體情形如下:
一、一樓雅房:第三人阮○○承租(租期至115/12/31),月租4,500元。
二、一樓雅房:第三人多○○承租(租期至115/12/31),月租4,500元。
三、範圍不詳:第三人鄭○○承租(租期至116/12/31),月租5,000元。
四、二樓雅房:第三人翁○○承租(租期至115/12/31),月租4,500元。
以上租賃關係於拍定後均不點交。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4宗,分別標價,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5,877,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1,764,000元。
四、拍賣之不動產均無抵押權設定。
五、847地號土地為道路用地;848地號土地為住宅區。
六、554建號建物(增建部分)占用鄰地763地號土地1.78平方公尺,權源不詳,且該鄰地不在拍賣範圍。
七、554建號建物為未保存登記建物,無法辦理所有權第一次登記,若屬違建應自行負擔拆除風險。
八、本件為分割共有物判決執行,聲請人及相對人(均為共有人)皆有應買權及優先承買權。
九、優先承買權人優先承購時,原拍定人所繳保證金無息退還。
十、以現況拍賣,不得以面積不符請求增減價金。
十一、本院已盡量調查特殊情事(如凶宅、海砂屋等),尚未發現,但應買人仍應自行斟酌注意。
十二、積欠之工程受益費、水電、瓦斯或管理費,由拍定人自行解決。
十三、投標人應備妥身分證、印章及相關資格證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