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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交否:點交
使用情形
一、本件建物查封時,債務人之子在場陳稱:房屋係自住使用,無增建等情。本件拍定後點交。
二、另依鑑價報告所載,本件標的經初步調查無海砂屋、輻射屋、地震受創、火災受損或非自然死亡等情形,惟若有因調查限度難以查明,致與鑑價報告內容所載容有出入者,請應買人逕向相關單位洽詢查明,綜合考量相關風險再行投標,且拍賣公告所載標的物面積如與地政事務所核發之不動產登記謄本不同,以地政事務所核發者為準,應買人不得於拍定後再執前揭事由聲明異議或聲請撤拍,併予說明。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2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壹仟捌佰貳拾貳萬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參佰陸拾伍萬元。
四、抵押權拍定後塗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