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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2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6,40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保證金新台幣:1,920,000元。
二、抵押權及限制登記於拍定後塗銷。
三、本件拍賣係依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14年度家繼簡字第48號分割共有物民事判決主文諭知變價分割而進行拍賣。拍賣標的之全體共有人均可參加應買或承受,並有依相同條件優先承買之權,有二人以上願優先承買者,以抽籤定之。
四、拍賣建物查封時由共有人居住使用,牆壁有龜裂情形,拍定後點交。拍賣建物如有共同使用部分,而無分管契約者,縱主建物拍賣條件為點交,共同使用部分拍定後仍不點交。拍賣建物附有一機上停車位,但查封時出租他人,租期不明,租金每月1,300元,拍定後不點交。
五、拍賣土地使用分區為第1之2種住宅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