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 錄
點交否: 不點交
使用情形
一、本院於115年1月21日現場查封時,據地政人員指稱:1312、1313、1314地號為1006建號坐落,1305、1306地號為主建物之增建鐵皮佔用,惟仍應以實測為準。
二、依據建物登記謄本顯示,本件建物坐落之基地其中1308、1310地號土地,非屬債務人所有,不在拍賣之列,其占有使用土地之法律關係權源不明,拍定後如有糾紛請自行解決。
三、本件拍賣標的物佔有使用情形不明,拍定後不點交。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7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5,63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1,126,000元。
四、本件不動產有抵押權設定,拍定後全部塗銷。
五、本件暫編1275建號建物為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面積以實測為準,拍定人拍定後不得持權利移轉證書辦理保存登記,亦不得以面積不符,請求減少價金或撤銷拍定,且應負被拆除之危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