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 錄
點交否: 點交
使用情形 一、本件建物於107年6月13日查封時,債務人不在場,大門深鎖,無人應門,該建物有增建3、4 樓;於107年8月6日測量時,債務人亦不在場,經會同警員及鎖匠開門進入,屋內凌亂不 堪,係空屋,無人居住使用,屋內有進行整修之情形,惟尚未整修完成,呈現類毛胚屋之狀 態,無水電,1、2樓後面有增建,3、4樓亦為增建,由地政人員進行前開增建部分(即本件 2464建號建物)之測量,3、4樓增建部分設有內梯,與主建物相通,未設外梯。本件拍定後 依現況點交。 二、本件2464建號係未辦保存登記建物,公告所載面積僅供參考,實際以現場為準,拍定人就該 建物無法逕持本院核發之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登記,且需承擔被拆除之風險,拍定後不 得異議,請應買人注意。 三、依新北市政府違章建築拆除大隊107年8月27日新北拆認二字第1073183140號函暨所附拍賣標 的違章建築處理情形表所載,本件2464建號之前面與頂層係垂直增建違章建築及水平增建違 章建築,違建位置為屋頂及其他(法定空地),屬既存違章建築,為影響公共安全之違章建 築,限期拆除;2464建號之夾層與後面係垂直增建違章建築及水平增建違章建築,違建位置 為夾層及其他(法定空地),屬既存違章建築,拍照建檔列管,請應買人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