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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交否:部分點交、部分不點交
使用情形
一、本標不動產查封時,182建號有第三人承租,租約至115年5月份;187及189建號由債務人使用,建物均配附有機械停車位。除182建號外,其餘建物點交。
二、抵押權拍定後塗銷。
三、債務人得於開標前向本院陳明,或於拍賣期日到場指定各標開標之順序,如債務人未事先指定開標之順序,則依標順序依序開標,如其中一標或數標之賣得價金已足清償執行費用、土地增值稅、房屋稅、地價稅及本件債權額時,後順序之各標即停止拍賣,縱經拍定,亦得撤銷。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4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25,80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5,16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