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 錄
點交否:不點交
使用情形
(一)拍定後不點交。
(二)民國115年6月3日現場查封時,債務人之母親林○娥在場稱,2744建號建物為其與配偶購買的,但登記在債務人名下,目前債務人已不住在此處,且無管理費。惟現在實際情形如何,仍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三)應買人應自行查明債務人有無積欠管理費,並注意拍定後民法第826條之1第3項規定之適用問題。
備註
一、以上不動產分別標價,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7,970,000元。
三、保證金新台幣:1,600,000元。
四、抵押權登記拍定後塗銷。
五、投標日期:中華民國115年11月2日第1次拍賣。(下午2時30分開始投標,3時開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