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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交否: 點交
使用情形
本件拍賣建物於115年4月1日現場查封時,1樓天花板有壁癌、堆滿雜物,2樓為餐廳及客廳,狀態良好,3樓為2間臥室、1間書房,書房挑高,現為自住。據債務人表示無漏水,但溼氣較重,無非自然死亡、火災。據地政表示,一樓有增建。據估價師鑑定報告書所載,部分樓層天花板有壁癌、鋼筋裸露。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3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12,322,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2,465,000元。
四、本件標的物所設定之抵押權於拍定後均塗銷。
五、第198建號建物係未辦保存登記之增建物,拍定人無法持法院核發之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登記,且有被拆除或遭他人主張權利之風險,請應買人注意。又,本件係以建物現況拍賣,當事人及拍定人均不得以面積不符或上開事由,請求增減價金、撤銷拍定或其他爭執。
六、拍賣建物據債務人稱無漏水、火災、非自然死亡等足以影響交易價格之特殊情事;據估價師鑑定報告書所載,查無海砂屋、地震受創、火災受損、非自然死亡情形,惟無法確定無前述情形,請應買人參考、注意。
七、本件拍賣之建物,法院卷內依通常調查所得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等相關資訊,已於附註欄載明;其他非法院依通常調查所可得知之資訊,則非拍賣公告應記載事項,拍定後均不得以拍賣公告未記載而聲請減少價金或撤銷拍定。
八、本件標的物原所有權人或使用人如有積欠工程受益費及水電、瓦斯費或管理費用,應由拍定人自行查明後與相關單位洽商解決,不得以此為由事後向法院提出爭執或聲明異議。
九、刊登於新聞紙或網路之公告內容如與法院公告欄張貼之公告內容不符時,一律以法院公告欄張貼之拍賣公告內容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