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 錄
點交否: 點交
使用情形 拍定後點交。據108年4月23日、同年6月4日執行筆錄記載,經鎖匠開鎖入內檢視發現建物一、二 樓間有內梯相通,各有獨立出入口,屋內留有傢俱、物品,增建23196建號建物位於一樓後方廚 房部分,與主建物內部相通,設有後門可出入。臺北市警察局士林分局於同年7月19日查覆該址 無人居住。債務人於108年11月28日陳報屋內物品為其所有,為其及家人自住。惟現在實際情形 如何,仍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23196建號係未辦理保存登記之建物;依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於108年6月20日函覆稱係: 位於法定空地之水平增建違章建築,屬既存違章建築,列入分類分期處理,列管拆除。經調 閱80年航照圖似有顯影,復經現場勘查現況材質老舊且無新違建明確事證,依臺北市違章建 築處理規則予以拍照存證,俟有新事證再依規定辦理。拆除風險請應買人自行注意,拍定後 無法以權利移轉證書辦理建物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