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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交否:點交
一、本件拍賣標的,其中一房間為第三人呂○倩(即呂東宏之繼承人)占有使用,據其稱其他債務人未居住於系爭房屋,無租賃或使用借貸契約,客廳擺放沙發、書櫃及電視等,皆係為其父親所有。土地使用分區為第參種商業區(依都市計畫說明書圖規定辦理,始得作第參種商業區使用)(原屬第肆種住宅區)。
二、拍賣之2554建號建物因未辦理建築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拍定後無法逕持不動產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另本建號建物面積17‧40平方公尺,其中0‧88平方公尺占用鄰地,另依台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109年6月20日北市都建查字第1093061377號函,建號建物為垂直增建違章建築,復經現場勘查現況材質老舊且無新違建明確事證,依臺北市違章建築處理規則予以拍照存證,俟有新事證再依規定辦理,請應買人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