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 錄
拍定後,建物點交,停車位不點交(108年8月1日查封時據社區副理李文惠稱,現無人居住使 用,建物內是否曾發生非自然死亡事件不明,並無海砂屋、輻射屋、地震或火災受創之足以影響 交易之特殊情事,債務人積欠管理費8期,約2萬多元,債務人有一停車位,位於D棟地下3樓,編 號301停車位,現場停放一輛紅色汽車,經員警查調車牌,登記人為債務人。惟現在實際情形如 何,仍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401-2地號係拍賣不動產應有部分,查無債務人現實占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108年8月1日指界 時據地政人員表示401-2地號土地為社區庭園,位於岱慶股份有限公司左前方。惟現在實際情形 如何,仍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本件執行標的土地使用分區如下:401-2地號係乙種工業區;484地號係住宅區(四)。惟現 在實際是否有變更,仍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