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 錄
點交否: 點交
使用情形 一、1216建號建物於105年8月4日查封時係由債務人自行居住使用,故拍定後點交。二、拍賣標的經債務人在場稱並無發生非自然死亡情形,亦無發生過火災事件,亦非屬海砂屋、 輻射屋、地震受損屋,請應買人注意。 三、據巨聯財星大廈管理委會109年4月1日具狀陳報:本案標的有未經大樓全體住戶同意而擅自 擴建占用社區部分公共區域之情形,管委會已洽請現區分所有權人自行拆除回覆原狀中。 109年6月9日經地政人員現場測量指出,1216建號建物占用之範圍為1241建號共同使用部分 (即系爭標的大門入內至牆壁5.98公尺,寬度1.80公尺,以及牆壁側邊凸出部分長度0.82公 尺,寬度1.44公尺),合計總占用面積11.94平方公尺。本件拍賣建物部分占用1241建號共 有部分,請投標人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