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 錄
一、108年10月21日現場履勘時債務人在場稱2446、2451、2456建號建物均相互打通,主要出入 口為臥龍街213號,另有臥龍街209巷3號作為逃生用出入口,3215建號為地下室,其唯一出 入口為臥龍街213號,其與2446、2451、2456建號透過前門樓梯(即臥龍街213號)相互連 通,目前由第三人超人睿奇製作有限公司作為辦公室使用,另2456建號配有1樓停車場,停 車場自用,因債務人顧超即為該第三人之法定代理人,第三人占有使用即視為債務人占有, 為查封效力所及,故拍定後仍依現況點交。 二、拍賣標的經查相關主管機關後,並無發生非自然死亡情形,亦無發生過火災事件,亦非屬列 管之海砂屋、輻射屋、地震受損屋,請應買人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