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 錄
使用情形
(一)2866建號建物拍定後不點交。
(二)民國111年9月23日現場查封時,發現2866建號建物門未鎖,為議員吳O正之辦公室,債務人不在場;前案執行時,第三人謝O佳在場表示基於租賃關係居住使用,出租人為楊0傑,承租人為吳O正,租期自108年6月25日起至112年6月25日止,租金每月新臺幣2萬元,下雨時陽台有部分漏水等語。吳O正於110年8月31日陳報建物內有非自然死亡情事。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內湖分局於108年9月25日函復稱,據管理員表示建物曾有自殺事件等語。惟現在實際情形如何,仍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