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 錄
(一)40633建號建物拍定後不點交;41605建號建物拍定後點交。 (二)民國109年4月22日現場調查時,據債務人丈夫在場陳稱,40633建號建物,第三人張00基於 租賃係占有中,租期自109年1月1日起訖109年12月31日止,租金每月新台幣23,000元。 41605建號建物由債務人及其家屬自行居住使用。惟現在實際情形如何,仍請應買人自行查 明注意。
40633建號與41605建號均由2、3樓間鐵門進出,41605建號係未辦理保存登記之建物與主建 物建號內部不相通,且有獨立出口;依109年5月6日建管單位函覆稱係:新違章建築,應限 期強制拆除。拆除風險請應買人自行注意,拍定後無法以權利移轉證書辦理建物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