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 錄
一、108年12月4日假扣押現場查封時1樓承租人臺北香料化學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在場稱1樓通往 2、3、4樓的樓梯有大門鎖住,只有債務人有鑰匙,3、4樓沒有出租;109年5月21日現場履勘 時,1樓承租人臺北香料化學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在場稱債務人偶而會回來,經鎖匠開鎖入 內,自1樓樓梯至2樓及3樓均有門鎖,3樓至4樓、5樓部分可透過共用樓梯抵達,4樓部分係 拉門,經檢視有客廳、衛浴及廚房,均無人在場,5樓有衛浴但無廚房,亦無人在場,本件 拍定後依現況點交。 二、3368建號建物因未辦理建築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拍定後無法逕持不動產權利移轉證書辦理 所有權移轉登記,且經台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列為垂直增建違章建築,經現場勘查其違建材 質老舊,依臺北市違章建築處理規則予以拍照存證處理,拍定人應自行負擔被拆除危險,不 得異議,請應買人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