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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情形 1、4625建號經查為第三人一本鮮國際實業有限公司(下稱一本鮮公司)、金旺來發商行承租使用,租賃期間分別自107年9月15日起至108年9月14日止,自106年9月15日起至107年9月14日止,每月租金均為42,000元,地下三層編號16號停車位亦包含在租約中。惟依第三人金旺來發商行、一本鮮公司分別於110年8月18日陳報,目前僅有一本鮮公司定有租約,金旺來發商行已無續租。又第三人一本鮮國際公司先後提出數份契約,租賃期間分別為105年3月15日起至106年9月14日、107年9月15日至108年9月14日,雖租賃契約載有租賃期滿前三十日若任一方無異議則自動續約,惟本院於108年6月17日已查封(本院108年度司執全字第341號假扣押查封),債務人與承租人不得默示更新租約,故拍定後點交。另據承租人表示標的房屋於下大雨時會漏水,請應買人注意。2、據社區保全稱,4582建號為社區大廳及管理室,4545建號為社區視聽室,4303建號目前為社區穿堂,4316、4341建號均為社區健身房,4360建號為社區遊戲室,上開均係拍賣應有部分,惟按新北市新店地政事務所函覆,本件建物與基地一併拍賣移轉於同一人,始符合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4條第2項規定,故該等建號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