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 錄
使用情形 一、本院於民國109年12月17日至現場查封,債務人在場稱3833建號為其自住,客廳有漏水、壁癌,無輻射、海砂、火災、地震受損、非自然死亡等情形,有一車位在B3編號197號。另據鑑價報告所載,3833建號室內部分窗框潮濕油漆剝落。二、本件3833建號拍定後依現況點交。其餘不點交。另屋內之動產非在本件拍賣標的之範圍,拍定後應返還予動產所有權人,如無人接受返還時,應將動產暫付拍定人保管,以為後續之遺留物處理程序,請應買人自行注意。三、停車位編號未於建物登記簿謄本中載明,編號僅供參考,停車位不在點交之列,請應買人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