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 錄
使用情形
(一)3063建號建物拍定後點交。
(二)民國113年4月2日現場履勘時,經檢視發現3063建號建物為空屋,無任何家具,且已斷水斷電,屋內天花板之輕鋼架多數已掉落,屋頂鋼筋外露,牆壁有壁癌,似有漏水之情形。惟現在實際情形如何,仍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備註
一、以上不動產分別標價,合併拍賣,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貳佰陸拾參萬貳仟元。
三、保證金新台幣:伍拾貳萬柒仟元。
四、抵押權登記拍定後塗銷。
五、投標人應自行查明債務人有無積欠管理費,並注意拍定後民法第826條之1第3項規定之適用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