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 錄
點交否:點交
使用情形 本件拍賣標的建物經債權人查報稱由承租人陳○泉之家屬占有使用中(租賃期間:自109年1月1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止、租金每月新臺幣15,000元、押租金30,000元);而上開租賃關係業經本院除去,故本件拍定後點交。
本件拍賣標的4162、5136建號建物經調取前案查封筆錄閱明:5136建號建物1層有獨立出入口,且1、3、4層內部均與4162建號建物內部相通;惟5136建號建物3層、4層無樓梯相連,請應買人注意。又本件係以建物現況拍賣,當事人及拍定人均不得以面積不符或其他原因,請求增減價金或撤銷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