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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情形 拍賣之建物據債務人之家屬稱為債務人與家人及其他共有人居住使用,拍定後點交。另建物有增建,牆壁油漆有剝落情形,又建物門牌已整編為中壢區崁頂路909巷98號。本件建物部分拍定後依現況點交。屋內之動產非在本件拍賣標的之範圍,拍定後應返還予動產所有權人,如無人接受返還時,應將動產暫付拍定人保管,以為後續之遺留物處理程序,請應買人注意。
本件係共有物變價分割,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如得標人為共有人,則其餘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
拍賣標的第4426號建號係未辦保存登記之增建物,拍定人無法持本院核發之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登記,且應負被拆除之風險,請應買人注意,又本件拍賣以建物現況拍賣,當事人及拍定人均不得以面積不符,請求增減價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