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 錄
點交否:點交
使用情形 一、拍賣標的2185建號建物現為空屋,無人居住使用,屋內遺留些許廢棄物。本件係拍賣建物所有權全部,拍定後依現況點交。二、本件拍賣標的經向主管機關查詢有無海砂屋、地震或火災受創及建物內有非自然死亡等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經臺北市政府消防局109年10月19日北市消調字第1093044299號函覆,該建物曾於101年8月27日因電器走火發生火災,並未造成其他延燒及無死傷情形紀錄;經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中正第一分局109年10月26日北市警中正一分刑字第1093028858號函覆,自96年11月迄今未發現有非自然死亡情事;經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109年11月3日北市都建使字第10932235532號函覆,非該處列管之海砂屋或震損建築物。另債權人債務人若有影響交易之情事,應檢附相關文件到院以利發布公告。依強制執行法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無擔保請求權,請投標人自行查明,不得於拍定後主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