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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情形 一、拍賣標的794建號建物現由所有共有人共同使用,目前未出租予他人;標的2938建號建物(即增建部分)依地政人員指稱依民國73年3月25日之建物平面圖所示,該建物為面向門口右側邊之一凹陷部分,本為天井,現已蓋滿;標的47-1地號土地坐落於新店區大豐國小大門正對面之建興街上,在門牌號碼為新北市新店區民族路105號建物旁,寬約2米、長約36米之巷弄道路,其土地使用分區為公園用地。
二、拍賣標的794建號建物內有一地下室出入口,地下室面積約為70.84平方公尺,內有淹水情形。債權人陳報建物興建之初即規劃有地下室供1樓使用,故僅能從1樓進出。惟依臺北縣政府建設局75使字第397號使用執照存根、建國段793、794、802、806、809、815、820建號建物測量成果圖、建物標示部及建築物改良登記簿等資料可知,該地下室屬於793建號建物登記範圍,屬於民族路95至105單號1至5樓公共設施之一部,其所有權僅就共有部分之應有部分隨同標的794建號建物移轉,非該地下室所有權全部移轉予拍定人,請投標人注意。
三、依新北市政府違章建築拆除大隊110年3月24日新北拆認二字第1103243037號函所示,標的2938建號建物為垂直、水平增建違章建築,屬既存違章建築,予以拍照建檔列管,請投標人注意。
四、本件拍賣標的經向主管機關查詢有無海砂屋、輻射屋、地震或火災受創及建物內有非自然死亡等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經新北市政府消防局110年4月30日新北消指字第1100824106號函覆,自105年1月1日至110年4月28日止無發生火災紀錄;經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新店分局110年5月3日新北警店刑字第1104100021號函覆,未發現有非自然死亡情事;經新北市政府工務局110年5月3日新北工建字第1100827501號函覆,非該處列管之海砂屋或震損建築物;經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110年5月19日會輻字第1100006790號函覆,未包含於該會放射性污染建築物偵測紀錄中。另債權人債務人若有影響交易之情事,應檢附相關文件到院以利發布公告。依強制執行法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無擔保請求權,請投標人自行查明,不得於拍定後主張。五、本件係拍賣標的794、2938建號建物所有權全部,拍定後依現況點交;另拍賣之2938建號建物因未辦理建築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拍定後無法逕持不動產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請投標人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