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 錄
點交否:不點交
使用情形 1、20215、22056建號拍定後不點交(第三人張O梅基於租賃關係占有中,租期自109年2月7日起,迄117年2月6日止,租金每月新台幣28,000元,8年租金250萬已一次付清,20215建號建物旁有一鐵皮屋(即22055建號),與主建物20215內部相通,作為洗衣間及倉庫使用,側門因有大樹樹根卡住,不好開關,有漏水。現在實際情形如何,仍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2、298地號土地為拍賣土地之應有部分,本件債務人於298地號土地於建有庭院,庭院部分因張O梅基於租賃關係占有中,拍定後不點交(庭院部分建有圍牆、大門、造型鯉魚池並種植老榕樹、雞蛋花樹、龍柏樹、芭蕉樹、枇杷果樹、大王椰子樹、桃李、神秘果樹、木瓜樹、桂花樹、櫻花樹,經鑑價後之價格已合併計入298地號土地價格內,本院於110年10月4日現場履勘時,債務人之父稱上開附著於土地上之圍牆、樹木,坐落於298地號土地,原買受時登記於買賣契約,一樓屋旁空地由1樓使用。惟並未提出約定專用之書面契約,是否確有約定專用之約定不明,現在實際情形如何,仍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22055、22056建號係未辦保存登記之建物,拍定後無法持權利移轉證書辦理建物登記,且有被拆除之風險。22055與主建物20215建號內部相通,另有一出口可通往主建物之庭院。其中0.93平方公尺占用鄰地,建物使用鄰地之權源不明,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22056建號分別位於20215建物之庭院及位於20215建物側邊(平台),庭院有種植植物,在場人稱平台有部分經社區同意使用之法定空地,惟並未提出約定之書面契約,是否確有約定專用之約定不明,現在實際情形如何,仍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於109年11月30日及109年11月30日函覆本件違建類型:水平增建違章建築;違建位置:法定空地;違建項目:既存違章建築;處理情形:旨案經調閱83年空照圖似有顯影,復經派員現場勘查,現況材質非屬新穎,且無施工情事,擬予以拍照存證辦理,俟有新事證再依規定查處。惟實際情形如何,仍請應買人自行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