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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交否:部份點交、部份不點交
使用情形 (一)22238建號建物拍定後點交;418─1地號土地係拍賣不動產應有部分,查無債務人現實占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
(二)民國110年2月1日現場查封時,第三人殷○如(債務人林○慶之前妻)在場稱2238建號建物係林○慶給予其無償使用至今等語。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北投分局於110年4月19日查復22238建號建物目前由林○慶及其家屬自行使用等語。林○慶於同年5月18日陳報22238建號建物之客廳、主臥室天花板水泥崩落,見鋼筋膨脹生鏽,有作簡易DIY掩蓋,3年會再膨脹等語。惟現在實際情形如何,仍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三)民國110年10月4日現場指界時,據地政人員指出,418─1地號土地係位於門牌號碼北投區關渡路50之1、52之1前方之空地,其上有涼亭及上開建物1、2樓陽台部分占用等語。惟現在實際情形如何,仍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