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 錄
1277建號拍定後點交,停車位不點交(民國107年7月10日查封時經管理員稱目前無人居住使用, 停車位位於地下1樓,編號48,目前停放車輛與登記車號不符,無從知悉實際上是否有出租情 事。同年8月29日履勘時會同房仲人員入內檢視,發現係空屋,惟電燈無法正常使用,經房仲人 員向台電公司確認,債務人有正常繳納電費,可能因燈泡接觸不良而無法使用,可申請台電公司 派人察看。汐止分局於同年10月22日函覆建物現無人居住,且無海砂屋、輻射屋、地震受創、嚴 重漏水或火災受創及非自然死亡等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惟現在實際情形如何,仍請應買人 自行查明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