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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情形
一、本件建物經本院會同債權人代理人、轄區警員、估價師、鎖匠實地履勘結果,經敲門無人應門,由鎖匠開鎖進入,屋內似無人居住,無水、無電,屋內遺留大量傢俱、大量雜物,客廳、臥室天花板及牆面嚴重油漆剝落,有壁癌。本件若有第三人於查封前合法占有者,應於本件拍定前向本院提出合法占用之證明文件,拍定後即不得主張。第三人如陳述不實,應負使公務員登載不實及損害債權罪之刑責,並由本院移送檢察機關偵辦。本件拍定後應依強制執行法第99條第1項之規定點交。
二、4082建號增建部分係違建,得標人應負擔被拆除危險,不得異議。
三、關於本件標的是否有「海砂屋、輻射屋、地震受創、火災受損、建物內有非自然死亡等情形」,經本院函查相關單位,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回覆本建物未包含於放射性污染建築物偵測紀錄中;基隆市消防局無發生火災及報案紀錄;基隆市政府函覆無列管高氯離子或地震受損建築物。室內有壁癌、油漆剝落,顯有漏水情事。依強制執行法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無擔保請求權,請應買人自行查明,不得於拍定後主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