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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交否:點交
使用情形 一、本院於民國110年9月27日至現場查封,債務人在場稱本件標的由其自住,改建前有漏水,目前則無漏水,不清楚有無輻射、海砂、地震、火災受損等情形。
本件執行標的建物第743建號,係未辦第一次所有權登記之增建物,以下情形請應買人特別注意,於應買前應綜合考量相關風險:(1)拍定人就此部分增建物無法逕持本院核發之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登記,且應負被拆除之危險。(2)又此增建物之面積係依地政機關現場測量所得,實際面積、是否占用鄰地等事,仍應以現場狀況為準,拍定人不得以其面積不符或遭鄰地所有權人主張權利而請求撤銷拍定。(3)增建部分占用鄰地(343、1176地號),且權屬非債務人所有,鄰地非在本件拍賣範圍,占用之法律關係不明,拍定後拍定人應自行與鄰地所有權人自行協商解決相關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