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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園路林口 快易通 套房

新北市林口區公園路171號4樓之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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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相片
  • 地圖
  • 建物平面圖
  • 法院拍賣公告
公告底價
480萬
開標結果
拍定554萬
  • 公告坪數
    19.57
  • 每坪單價
    24.52

    每坪單價以法院公告坪數概算,詳細拆算方式請洽專員。

  • 開 標 日
    2022/06/08 09:30
  • 拍  次
    2拍
  • 點交情形
    點交
  • 保 證 金
    96萬
聯 絡 人
調整字級

物件資料
公 告 坪 數
19.57
主 建 坪 數
5.72
附 屬 坪 數
1.18
公 設 坪 數
2.26
其 他 坪 數
增 建 坪 數
土 地 坪 數
2.22
車 位 坪 數
10.41
車 位 屬 性
坡道平面
捷 運/火 車
房 屋 類 型
電梯大樓
結   構
RC
屋   齡
25
樓 層 別
4/11
房 屋 用 途
住家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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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資料
拍 賣 地 點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案   號
110年度司執字第49700號
拍 賣 範 圍
全部
拍 賣 原 因
拍賣抵押物
抵 押 權
抵押權拍定後塗銷
筆   錄
點交否:點交
使用情形 一、本件不動產查封時,經按鈴無人應門,據警衛表示,該屋為薛姓第三人居住使用;據李姓第三人陳報租約表示,其係向債務人之子承租,由其與薛姓友人共同居住使用等語,此與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林口分局函復調查占有使用情形相符。
二、本件標的於查封前即有第三人主張承租占有使用,其出租人王○雄為原所有權人王○中之子,經向遺產管理人函詢是否同意該出租行為,遺產管理人未置可否不為否認;然依債權人陳報之租約,租期至111年5月31日屆期,則其屆期後之續租或轉租他人交其占有,或第三人未續租而改由債務人出租其他第三人,依強制執行法第51條第2項,均係屬查封後有礙本件執行效果之行為,對於債權人(含拍定人)不生效力,準此,本件拍定之時間如係租約屆期後拍定者,依強制執行法第99條第1項、第113條準用同法第51條第2項規定,拍定後點交。
三、據第三人陳報,原所有權人係於車上燒炭自殺,其子因恐被繼承人之債權人討債,而搬離該屋,並將該屋出租予第三人,而依鑑定報告所載,本標的查無海砂、輻射、地震受創、火災受損或非自然死亡等影響交易價額情形;若有因調查限度難以查明,致與鑑定報告內容所載容有出入者,請應買人逕向相關單位洽詢查明,並不得於拍定後再執前揭事由聲明異議或聲請撤拍,併與說明。
內容展開

本物件資訊如有遺漏,以法院公告為準。

地圖
公 告 底 價
480
開 標 結 果
拍定554萬
  • 公告坪數
    19.57
  • 每坪單價
    24.52

    每坪單價以法院公告坪數概算,詳細拆算方式請洽專員。

  • 開 標 日
    2022/06/08 09:30
  • 拍  次
    2拍
  • 點交情形
    點交
  • 保 證 金
    96萬
聯 絡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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