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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復興站 世界通商金融中心

台北市松山區復興北路101號9樓之10+9樓之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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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相片
  • 地圖
  • 建物平面圖
  • 法院拍賣公告
公告底價
3,610.1萬
開標結果
拍定3668.8萬
  • 公告坪數
    38.46
  • 每坪單價
    93.86

    每坪單價以法院公告坪數概算,詳細拆算方式請洽專員。

  • 開 標 日
    2022/09/02 09:30
  • 拍  次
    2拍
  • 點交情形
    不點交
  • 保 證 金
    723萬
聯 絡 人
吳先生
調整字級

物件資料
公 告 坪 數
38.46
主 建 坪 數
21.24
附 屬 坪 數
3.67
公 設 坪 數
8.08
其 他 坪 數
增 建 坪 數
土 地 坪 數
3.26
車 位 坪 數
5.47
車 位 屬 性
車位
捷 運/火 車
南京復興站
房 屋 類 型
辦公室
結   構
RC
屋   齡
36
樓 層 別
9/15
房 屋 用 途
商業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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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資料
拍 賣 地 點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案   號
109年度司執助字第13033號2標
拍 賣 範 圍
全部
拍 賣 原 因
清償債務
抵 押 權
抵押權拍定後塗銷
筆   錄
點交否:不點交
2421建號、2422建號與9樓之8、9樓之9,四戶打通成一辦公區,現由第三人瑟法國際法律事務所及高銘財務管理顧問股份有限公司(下稱高銘公司)合署辦公,雖瑟法國際法律事務所租期於查封後屆至,惟現況仍為高銘公司使用之合署辦公空間,拍定後不點交。另據第三人稱:就2372建號建物共用部分尚有1位停車位,目前車位使用地下室二樓編號18號,由高銘公司與承租人使用,惟是否確有停車位使用權,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拍定後亦不點交。

使用情形
一、110年1月26日現場查封時,經地政人員指出782-1地號、782-2地號土地位於地標「慶城街1號」牌示之南側,其上有捷運設施。
二、110年1月26日現場查封時,在場人瑟法國際事務所員工吳OO陳稱該樓層門牌號碼之8至之11號四戶打通成為一個辦公室,現為瑟法國際法律事務所及高銘公司(筆錄記載高銘投資股份有限公司應屬誤載)共同使用,瑟法國際法律事務所係向債務人承租,高銘公司部分無租約,另有一停車位在地下室二樓。茶水間有漏水痕跡。
三、債務人110年2月1日陳報房屋租賃契約影本乙份,承租人為黃OO,承租範圍為9樓之11部分,租賃期限為105年9月1日至110年8月31日,每月租金新臺幣5千元。
四、110年3月24日履勘時,地政人員指出拍賣標的2421、2422建號建物之位置係面對玻璃大門左手邊,靠玻璃門處是2422建號、後方是2421建號;經測量玻璃大門延伸至後方為占用公設部分,依臺北市松山地政事務所110年3月31日北市松地測字第1107005795號函檢送土地複丈成果圖及110年4月14日北市松地測字第1107003941號函載,拍賣標的2421、2422建號建物占用同小段2548建號建物(係共同使用部分)範圍面積為26平方公尺,請投標人注意。另據在場第三人高銘公司負責人許OO陳稱該樓層門牌號碼之8、之9為其所有,當初購買時四個門牌號碼即為打通狀態。在場人瑟法國際法律事務所員工吳OO稱地下室停車位係向債務人承租,車位與高銘公司共同使用,目前車位使用地下室二樓編號18號。
五、債權人110年9月9日陳報拍賣標的與同樓層之8、之9共四戶,涵蓋公設走廊通道及逃生梯打通為一辦公區,原公設走廊通道末端現做為茶水間使用,靠窗邊緣有漏水脫漆斑剝,辦公區現況為二間公司使用,另詢問大樓管理室,無停車分管協議,管理室定期開單向高銘公司收取地下室二樓18號停車位管理費,高銘公司負責人許OO表示停車位所有權為債務人所有,車位可以停放二輛車,由二間公司共同使用。
六、(一)債務人111年5月16日民事聲明異議狀陳報:「拍賣標的2421、2422、2372建號所在之大樓前於110年9月16日經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通知就建築物公共安全應辦理申報作業,此有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函可參。又拍賣標的2421、2422建號固原有陽台6.13及6.02平方公尺之面積,於債務人取得所有權時即均已外推,與原始起造面積不同之情形,此有原始起造之測量成果圖科可參,該陽台外推、部分是否屬於原建號2421、2422建物之範圍,是否包含在本次拍賣?又是否屬於未保存登記之建物而應列為暫編建號?即有疑義。」(二)111年6月15日現場履勘,地政人員指出拍賣標的2421、2422建號建物原本陽台登記面積沒有增減,不會另做增建查封;臺北市建管處人員表示,依竣工圖所示屬於外牆拆除增加室內使用面積。(三)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111年8月1日函載,拍賣標的2421、2422建號址違建現況為垂直增建違章建築,違建位置為陽台;違建處理情形:依臺北市違章建築處理規則第33條規定予以拍照存證辦理。

782-1地號、782-2地號分割自782地號,土地他項權利部有臺北市(管理者: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設定地上權,登記原因為徵收,存續期間:永久存續,地上權範圍:使用空間為自地面上5公尺至25公尺之範圍。前開地上權設定,拍定後不塗銷,請投標人注意。
內容展開

本物件資訊如有遺漏,以法院公告為準。

地圖
公 告 底 價
3,610.1
開 標 結 果
拍定3668.8萬
  • 公告坪數
    38.46
  • 每坪單價
    93.86

    每坪單價以法院公告坪數概算,詳細拆算方式請洽專員。

  • 開 標 日
    2022/09/02 09:30
  • 拍  次
    2拍
  • 點交情形
    不點交
  • 保 證 金
    723萬
聯 絡 人
吳先生

留 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