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 錄
點交否:不點交
使用情形
一、本院於民國(下同)110年11月9日現場查封時,債務人不在場,大門深鎖,敲門無人回應;據在場債權人代理人稱據其到處查問未有結果,只知似已久無人進出使用。嗣經本院函請員警協同債權人至現場查明建物使用現況後,債權人陳報經與員警至現場履勘,至五樓敲門無人回應,經詢問四樓鄰居表示不清楚有無人居住,另無其他鄰居可詢問。復經本院於111年5月19日會同債權人再至現場履勘,經檢視現場,債務人所有建物之門鎖是電子密碼鎖,據在場之鎖匠稱該鎖無法開啟,是因無法開門故無法入內確認居住情形為何,另本件建物樓梯間之頂樓有漏水情事。以上之情,請投標人於投標前自行至現場確認查證。
二、以上等情,本院不為實體認定,請投標人先行注意查證本件標的範圍、使用現況。本件拍賣範圍包含一切增建之附屬建物,均屬主建物之範圍,另屋內之動產非拍賣範圍。又因不動產有無出租出借、使用情形不明,拍定後不點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