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 錄
點交否:部分點交、部分不點交
使用情形
一、本件拍賣標的經本院110年12月8日現場履勘,屋內曾做為預售屋招待中心使用,現場遺有辦公物品及桌椅,現無人使用,並已斷水斷電,拍定後點交。本件另有共有部分為編號1號停車位,為倉儲式機械車位,據奕品竹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111年5月9日函,該車位目前已清空無人使用,拍定後亦點交。
二、本件拍賣標的原所有權人或使用人如有積欠工程受益費及水電、瓦斯或管理費等費用應由拍定人自行查明後與相關單位洽商解決。
三、另經函詢相關主管機關後,查復無發生非自然死亡、火災受損、海砂屋、輻射屋、地震受創之紀錄,請應買人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