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 錄
點交否:點交
均按現狀點交。
使用情形
一、據112年11月16日之查封筆錄,該屋無水無電,現為空屋。另因未遇債務人,故該房屋是否為海砂屋、輻射屋、地震受創、火災受損、嚴重漏水、建物內有非自然死亡(如凶宅)、或有其他影響交易價格情事等情並不清楚,投標人於投標前應再自行查明釐清。另據鑑價報告稱,本件標的室內天花板及牆面有水漬,顯有滲漏水情形。本標的現況部分為道路用地,惟實際使用現況如何,是否為供公眾通行之既成道路,或有公用地役關係存在,或是否為公共設施保留地,以上均有不明,投標人應自行查明處理,審慎評估是否投標,本件拍定(應買、承受)後,倘有公用地役權(通行權)之相關爭議,均應由拍定(應買、承受)人自理,請投標人注意。
他項權利設定情形(依據不動產登記謄本記載):設定有限責任基隆第一信用合作社之第一順位最高限額抵押權新台幣216萬元,及新鑫股份有限公司之第二順位最高限額抵押權新台幣72萬元,拍定後均塗銷。
另據鑑價報告記載,本件834地號土地之使用分區為住宅區(住二),834-1地號土地之使用分區為道路用地,且為公共設施保留地,並保留供政府或公共事業機構以徵收方式取得開闢,惟實際使用分區及目前使用之現況如何,及其使用開發上是否受到相關土地法、都市計劃法、區域計畫法、民法、山坡地保育條例及其施行細則、山坡地建築管理辦法、農業發展條例、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都市及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實施區域計畫地區建築管理辦法、國家公園法、建築法、或其他中央政府及地方政府相關法令規範之限制,投標人應自行查明釐清,請投標人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