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 錄
使用情形
一、拍賣標的834、2402建號建物現無人居住使用、已斷水斷電。債務人陳稱屋內原有神像,現已移走。建物為三房一廳二衛之格局;標的2402建號建物增建部分為前平台玄關處及後平台增建至防火巷之一半。
二、本件拍賣標的經向主管機關查詢有無海砂屋、地震或火災受創及建物內有非自然死亡等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經臺北市政府消防局111年5月16日北市消調字第1113019729號函覆,自95年至今無發生火災紀錄;經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111年5月16日北市都建使字第1116138483號函覆,非該處列管之海砂屋或震損建築物;經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中正第一分局111年5月25日北市警中正一分刑字第1113022209號函覆,未發現有非自然死亡情事。另債權人債務人若有影響交易之情事,應檢附相關文件到院以利發布公告。依強制執行法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無擔保請求權,請應買人自行查明,不得於拍定後主張。
三、本件係拍賣標的834建號建物所有權全部,拍定後點交;另拍賣之2402建號建物因未辦理建築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拍定後無法逕持不動產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另依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111年7月13日北市都建查字第1116039936號函所示,2402建號建物為水平增建違章建築(違建範圍:防火巷、法定空地),該違建經勘查後,經建築完成時間無法判斷,且其材質非屬新穎,拍照存證辦理,若有新違章建築事證,將會依臺北市政府違章建築處理規則辦理,請投標人注意。